粉彩瓷器鉴定元青花瓷免费线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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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瓷之滑源自岁月、发自肌骨、来自年轮,是历史的烙印、是衰变的结果、是沧桑的必然。这种自然之滑爽决不是人为打磨、涂油、上蜡等机巧所能仿效和再现的。
宋官窑贯耳穿带瓶
瓷器的品种窑口不同、历史年代不同、保存环境不同、脱玻程度不同,都会导致瓷器釉面粗细感方面的差异和不同。
古代民窑的瓷器,往往简易、粗糙、率意,其粗细感为粗糙;
古代官窑瓷器,尽管技艺水平和用工选料方面为历代之,但终究逃脱不掉历史自然衰变的法则,所以其手感并不如近现代的新瓷那样精细,反而略显粗糙。
宋定窑绿釉印花荷花蝴蝶纹碗
胎色白中闪灰,胎质干涩、空隙较多从 明 嘉 靖 起 瓷 器 胎 质 已 远 不 如 明代早、中期淘炼精细、致密洁白。万历官窑小件仍胎质较细密,但是,大件之物胎质已明显较差,胎质略粗、空隙较多,并常见黑色杂质。
万历时期瓷器纹饰采用双线勾勒填色法,轮廓线条较硬,如用硬笔所绘,由于回青料也有晕散现象,青花填色往往溢出线外。这一时期器物纹饰画风稚拙,如孩童所绘一般;纹饰已趋繁缛,画面缺乏层次;人物、动物、植物常常比例失调,婴戏纹中的孩童头较大;麒麟瑞兽老态龙钟。
器物底足处理不十分规整万历时期瓷器上为的的装饰是镂孔手法,这是以前不常用的工艺手法。镂雕器中常见瓶、盒之类,镂雕手法较率意,无精细之感。万历时期瓷器大器很多,多制作粗糙,时有夹扁现象;瓷器修胎不十分规整,琢器类器物(瓶罐类立件器物称为琢器),由于当时是分段拉坯成型,加上此时工艺较粗糙,腹部可见明显接胎痕;器物里釉可见白色绞丝纹;小件瓷器常见有各式盒子、笔杆、笔山、盘、碗、香薰、炉、莲瓣形洗、烛台、各式托座、执壶、盆、壁瓶等,有的修胎较精细,有的则稍粗。盒类瓷器多变形,不平整;盘有塌底现象,底足处理不规整,器物底足可见粘砂现象;盘碗类器物底足足墙较窄,圈足较浅,微向内收拢;底足的胎釉交接处多有一线橙黄之色,也称火石红,这是鉴定的一个依据。
万"字体现了早晚两期的风格。明万历官窑年款多为六字楷书,四字楷书较少见。有青花和紫彩书写款,也有刻划款或在刻划款的笔画上填绿彩的。落款位置较复杂,常见于外底,另有内底、外口沿、肩部等。青花烛台则书于盛盘下。六字款的排列方式有六字双行、三行、单排横书、单行直书及旋环形等。款外有围以双圆圈或双方框的,也有无边栏的。有一种青花番莲八吉祥纹高足碗,内底心直书六字单行款,款外加双方框,框外复加双圆圈,此种款式较,明代除万历朝外,唯宣德朝还有此款式。有些尊、洗的外底不施满釉,而是仅在中心有一圆饼形釉罩住六字双行青花款。万历官窑瓷器年款中的绝大多数为青花款,且早晚期特征鲜明,早期的青料与隆庆时相似,呈色浓艳,字体挺拔有力,中晚期则浓艳者少。万历款识字体颇近颜体,端庄工整,敦厚刚劲,笔力较硬,转折处多顿挫,捺多偏长。早期字型较瘦,晚期趋肥。"大"字之撇、捺顿挫有力,"万"字有"草头"( 艹 )与"羊字头"两种写法,体现了早晚两期的风格。
瓷器上的釉彩,有的虽然采用一种呈色的彩料,由于所含成分不同,或制法不同,烧成条件不同,因而呈色也就有所不同,所以各时期有各时期的特色,虽然这种不同有时是极其细微的,但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例如,明代宣德时期的青花瓷器,大多采用进口青料,这种青花料含锰量较低,含铁量较高,烧成后往往会在青花上出现黑疵斑点,这种自然形成的黑斑成为宣德青花瓷器的特征之一。而清代雍正时期的仿宣器,因所用青料不同,不能完全准确地再现宣青风格,青花上的黑疵斑点是用笔触多次点染而成,只要仔细观察,就可发现人工留下的痕迹,与宣德青花自然形成的黑斑迥然不同。
成化青花胎釉制作极为讲究,釉有两种,一种偏青,一种洁白,都肥腴有玉质感。部分器物外底底釉有不平的波浪感,可见采用的不是同一种釉。
成化时期的纹饰常见狮子、麒麟、海兽、荷塘鸳鸯、秋葵山茶、山石花草、折枝牡丹、婴戏、高士、结带宝杵等,夔龙也称草龙,是成化时出现的一种抽象变形的图案化的龙纹。这一时期纹饰有的画得柔和,有的画得潦草,无论哪种都透出潇洒活泼,从随意之中见其清丽。成化官窑青花底部有带釉与砂底两种,带釉者居多。砂底有些呈褐黄 色,俗称“米糊底”,这种类似火石红的“米糊底”用手摸时,没有粗糙之感,仍感细润,这是成化官窑青花特有的风格。
类是以某些瓷器的制作缺陷,及表面脏旧破损痕迹作为依据的鉴定方法。
如以被鉴定的瓷器是否塌底、有无缩釉点、气泡状况、釉面有无“火光”、有无磨口脱彩、有无冲口鸡爪纹等等。这类鉴定方法的优点是瓷器初学者学起来比较容易,只要有一段时间的观察积累就可以初步掌握。比较适合对清中期以来的民窑中低档瓷器的辨别,尤其适合对其中民间日用瓷器的辨认。其缺点是容易造成一种思维上的固定模式,即对于凡不具备上述某些特征的瓷器都易产生排斥性思维,并往往将它们误解为“”、“做旧”、“仿的”、“赝品”。从而使瓷器爱好者鉴赏瓷器的范围长期局限在清末民初低挡民窑瓷器的范围之内,致使其眼力永远难以得到提高。如果仅会采用这类方法鉴定瓷器的人因某种原因当了“”之后,还会使这类鉴定方法在社会上扩大化,对整个社会瓷器收藏理念产生不利的影响。另外,现代一般的家庭式仿古瓷器作坊对上述的清代以来的民窑瓷器制作缺陷,脏旧破损痕迹的模仿是比较容易掌握的,仅以这些比较容易模仿的制瓷缺陷和使用痕迹为依据搞瓷器鉴定,也极易刺激古瓷造假的泛滥,从而加剧了全社会对真正古瓷器的辨识难度。
第二类,以不同地区、各时期瓷器的制作材料、制作工艺的特点作为依据的瓷器鉴定方法。
一般有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胎质白度、密度及匀度上的特点。
二,器型造型、器型制作精粗、薄厚、主体器型附件上的特点。
三,瓷器釉质、釉色、片文上的特点。
四,瓷器装饰彩料质地、颜色、技法上的特点。
五,烧制工艺上的特点。
比较适合鉴定具有经“精”,“新”特点的瓷器,有些明清官窑瓷器和部分民窑瓷器虽然也有较长的年代,但由于历代密藏很少被使用陈设,或长期埋藏在保存条件良好的墓中,至今确实完好如初。古瓷器一般较不易找到同类参照比较之器物,所以采用前面所述的类和第二类鉴定方法确实难度较大。但如果采用第三类鉴定方法就比较容易找到相对可靠的依据。因为古代工匠技艺是在长期的专心工作中自然磨练出来的,是在封建高压和生存的竞争中积累出来的。非现代急功近利的仿古谋财者一蹴而就所能达到。通过详细比较上述6方面的古今艺术特点上的区别,还是能够显现出古代瓷器和现代近做相类瓷器之间的区别的,从而达到鉴定瓷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