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安国市涉水产品卫生批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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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1.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纯净水处理器检测
1.2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一般水质处理器检测
1.3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矿化水器检测
1.4 大型水质处理器检测
1) 长度或宽度或高度≥200cm;
2) 重量≥100kg;
3) 一般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16.7L/min或反渗透(或纳滤)水质处理器净水流量≥3L/min。
1.5 水处理材料检测
1.6 输配水设备检测
1.7 防护材料检测
1.8 化学处理剂检测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
(2011年版)
一、输配水设备
(一)管材、管件。
(二)蓄水容器。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
(四)饮水机。
(五)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
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在一些净水产品的宣传中,由于采用了某种特殊材质,净水器除了净水外,还往往宣传带着具有理疗、治病等特殊疗效。根据规定,净水器不允许添加功能性材料,也不允许宣传除净水作用外的其他功能,更不允许宣传有任何治疗疾病的疗效。所以,我们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
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的申报流程
1、生产能力审核
(1)申请单位向有关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技术材料。
(2)材料符合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开展现场审核和采封样,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图一 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
图二 卫生监督员采封样
(3)生产能力审核现场予以通过的,卫生监督员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要求的数量及规格,在现场存放样品中随机抽取足量的同一批号产品(含产品说明书)进行采封样,经采封样的样品由申请单位保存,并由申请单位送样到具备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收申请材料(见下表中所附资料)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在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制作卫生许可批件。
批件样式
(3)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
随着大家对饮水安全的逐步重视,与涉水产品相关的监管与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就将受到相应处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国际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AIB 统一检查标准中 5.27.1.6要求提供可与食品接触的许可证明文件。如提供NSF认证资料。
IFS Food中4.17.2对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工具都要有符合性证明。
BRC中4.6.2也是要求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要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