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隔离式洗衣房医院隔离式双扉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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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168000.00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现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在每次使用后医院隔离式双扉洗衣机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诊疗环境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可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病毒隔离式洗衣房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感染确诊或疑似病例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感染确诊或疑似病例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采用专机洗涤、消毒,热洗涤方法。建议使用WS/T 508-2016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推荐的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或隧道式洗涤机组。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对热敏感的病原学特点,洗涤流程应严格按照WS/T 508-2016中高温热洗涤方法对织物进行消毒处理。建议将主洗水温提高到75℃、时间≥30分钟,或水温80℃、时间≥10分钟,或
A0值≥600。
鉴于病毒具有飞沫传染的风险,感染织物隔离式洗消机洗涤设备的大气平衡口做可靠的过滤防护,每班换新;作业场地的排水槽也不应暴露,做可靠的封闭防护。
后续过程,建议烘干温度≥90℃,持续时间不低于10分钟,熨平温度不超过180℃。
织物转运,应用经过消毒的转运车。作业流程从污到洁,方向不可逆、路径不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