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赣州免费办理公司注册优惠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赣州办理营业执照 赣州执照 赣州公司注册
一、工商注册
内资企业成立,外资企业成立,个体工商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企业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注销等
二、会计代理
企业记账服务,企业清理乱账,
税务代理,税务报道,税控审批,票审请等一切财会疑难代理。

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
申请人注册
次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时,要申请通过互联网到商事登记门户网站注册,再进行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之后采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身份,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会把自动和数字证书发证给到相关机构联网进行验证是否本人并且身份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注册并且登录以后,进行选择你需要办理的业务种类,填写相关申请表,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一些资料,之后申请人或者相关签字人选用数字证书,进行对电子申请表进行签字
受理、审核、决定
填写的相关材料相关机构签收就开始进行审核,若材料都,受到以后就开始审核,并且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会准予登记准备。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它们的债务,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

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九条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3]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经营场所;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3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经营场所;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3

个体户和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金的,一人有限公司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没有要求的有限公司的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当然不同行业要求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这个要根据您注册公司行业法规要求来定了。

下一条:兴国县无地地址公司注册送代理记账
赣州荣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赣州免费办理公司注册优惠”详细介绍
赣州荣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公司注册代办,公司变更代办,代办会计做账,代理记账公司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免费办理公司注册信息

最新信息推荐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