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外包企业,济南劳务外派公司
-
¥5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劳务派遣为一种具有灵活性的劳动力供给方式,关键在于劳动力使用与劳动合
同关系分离的特性。因为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工的实际雇主,所以用工单位对
于管理劳务派遣员工上有更灵活和弹性的空间。例如。用人单位在调整单位内人力
需求时,相对于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工的工作调整、续聘和解聘都较少受到劳动合
同关系的约束,因此更能符合用工单位对劳动力需求的灵活把握。
劳务派遣用工具体指“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等主体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协议生效后,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结合用工单位
的实际要求,派遣相应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完成用工单位的劳动任务。劳务派遣用工是新时期的新型劳动用工方式,此种用工模式下共包含 3 个主体,除去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外还包括二者建立合作关系后所派遣的劳动人员。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引进国企的主要目的是节约国企用工成本。由于国企用工的特殊性,系统性考核、招聘背景下员工退出难度大,为维持国企的稳定运营,国企在内退职工偏多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控制劳务用工成本,同时弥补职工内退后的职位空缺,夯实国企稳定运营的人力资源基础。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机构完成前期的招聘和筛选工作,大大降低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往往会对派遣员工组织岗前培训,在培训方面为用人单位节约了培训成本。灵活的用工方式也大大的解决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等因为编制限制原因而产生的人员紧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