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外资电商平台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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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相比公司的优势主要在于两点:
1、 税负更少: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一样,以“先分后缴”的方式,由合伙人直接纳税,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综合税率40%),根据一些地方政策,可以将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率降至20%;
2、 安排灵活: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方式等都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安排非常灵活,自主性很强。
(相比于公司制,有限合伙还有其他制度优势,和本文所讨论的主题无关,在此不赘述)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可行性
作为股权激励实行高管持股,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持股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进行。个人直接持股操作简单,税负小(20%的税率);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能加强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控制,激励控制对象的稳定性。(个人直接持股也能控制,但是需要另外有协议安排,并不直接)
持股平台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公司制持股平台的税负高(综合税率40%),安排平台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锁定期等略有些麻烦,而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具有税收优势,安排灵活方便,故就此考虑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可行性。
3.降低税收比例
选择将平台公司注册在税收优惠的地区,如西藏、新疆等省区的部分地区,境外上市的公司可以选择境外税收优惠国家,如开曼群岛等。
二、持股平台模式类型
员工持股的方式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大类。
直接持股是指员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司股权,直接行使股东权利。间接持股是指员工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通过他人代持或者搭建持股平台等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间接持股主要的形式是搭建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金融产品(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这三者也被称为“三类股东”)等。
1.自然人(员工)直接持股
员工以本人名义,通过原股东受让/赠与股权或对拟上市主体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直接持有拟上市主体公司的股份或股权。在该方式下,员工直接持有主体公司股权,按股权比例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需要额外设立持股平台,程序简便,个人转让股权所得收入适用于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分配股利时,自然人直接持股不需要重复征税。
但是,较多的自然人持股将造成股权分散,不利于主体公司的集中决策和管理。部分高管在公司上市后即辞职,解禁后抛售全部全份套现,这样有悖于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长远利益与员工利益捆绑、留住人才的初衷。且股权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繁琐。
一、什么是个人资企业核定征收?
个人资企业核定本来是对于一些难以查账的企业进行征收税金的一种方式,现在常用于帮助企业减少税收压力的目的上。
企业在运营盈利的过程中需要缴纳税金,缴纳税金的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我们要了解企业的基本类型,还要了解不同类型的企业应该适用于哪种征收税模式。在了解两种企业所得税纳税模式的差异前,我们更应该了解定率征收和查账征收的定义以及他们各自适用的企业类型,以及两者的计算方式,只有更好的了解这两种模式的定义,才能更好的分析出这两种模式的差异在哪些方面,更深层次的加深我们定义定率征收和查账征收这两种模式的理解。
查账征收和核对征收都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其中核对征收又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
二、定额征收
定额征收是当地规定的一种征税方式,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同的,比如定额收取2个点的税费,那么就用开票额直接乘以2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