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有组织废气检测机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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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1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执行表 1 规定的限值。
4.1.3 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 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个时段限值中严格的排放限值。
4.1.4 新建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宜超过 100mg/kW·h。
4.1.5 燃煤锅炉房无组织粉尘浓度执行表 3 规定的限值。
表 3 燃煤锅炉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限值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mg/m3)
无组织粉尘(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浓度差值) 0.2
4.2 脱硝设备设计运行管理要求 脱硝设备的设计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反应物混合均匀,反应完全,减少有毒有害或可能对环境空气 质量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的脱硝设备,氨逃逸质量浓度不应2.5mg/m3。 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的脱硝设备,氨逃逸质量浓度不应8mg/m3。
4.3 烟囱高度规定 锅炉烟囱高度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同时,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及以下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 8m;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15m。
开展治污减排行动,成都将严格企业监管,市控及以上涉气企业制定年度“一企一策”减排方案,不能完成减排治理目标的冬季一律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全市水泥、玻璃、钢铁生产行业企业限期制定并实施低排放工作方案,每年时段实施错峰生产;加强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改;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规模以下生产企业,加快完成砖瓦、陶瓷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有序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如何选择饮用水水源?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已有许多农村从乡镇或者城镇管网。但依然有很多农村是选择建设单村供水工程,或一个单村村使用,或几十户、上百户共用一个水源。
天然水分为地面水、地下水、降水三大类,饮用水源一般都是从这三类水源中选择的。地面水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海洋水,地面水暴露在地表面,往往易被 周围环境所污染,需要经过净化、消毒处理后才能饮用。海洋水中含有多种化学物质,水味苦涩,不适宜作饮用水源。降水包含雨水、雪水,收集、贮存比较麻烦, 而且能收集到的水量也有限,只有少数缺水严重的北方干旱地区才以降水作为饮用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