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济日报登报电话0311-8082-7374;遗失处置规定:登报声明补发。发送方遇有遗失、、被抢等特定情况的,可于遗失起10日内登报声明补发。声明的内容应包含遗失的名称、代码、号码等。出示方出示证明。出示方的证明包含以下内容:出示的票种、代码、号码、时间、金额、收款项目等。税务机关核实。发送方凭登报声明补发的报纸、生前的情况表明、存根联(盖章方章或财务)、出示方的书面证明向各市(县)局征管科、市局各分局综合业务科提出申请。征管科、综合业务科对递交材料核实后,在存根联复印件上签订“遗失,特此证明”,并盖章公章。对遗失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二十一条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