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仁寿县联系电话代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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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几乎只要是个正常的中国人都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即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
就是去所在地的区办事大厅申请登记;
就是需要什么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营业执照登记多少钱要多少时间
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不收费;发放营业执照,不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不收费。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不收费。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不收费。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不收费。
个体户税务证怎么办理
相关表格该业务实行“免填单”服务,不需纳税人自行填写相关表格。
报送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6、如不是业主或负责人本人来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合营中方基本情况,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外方基本情况,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
5.投资总额,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7.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9.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10.经济效益,并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合营中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外,还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及特点向审批机
1.基本概况。
(1)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营各方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
(3)合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包括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4)合营期限和合营各方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比例;
2.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以及国内目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
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5.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配的安排)。
6.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10.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11.技术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立核算,自负盈亏,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有一个。作为国有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它不同于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它国有单位共同投资组成的公司。尽管后者各方投资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公司资本的所有制性质未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投资主体及股东却为多个,具有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虽然国有资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资企业,也不同于具有负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资企业。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公司按公司形式组成,除投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均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与特征相同或相近,只是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资公司下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国有资公司是一种国家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财产出资人是国家这个特殊的主体,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担负着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实行国家计划、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的特殊使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的许多特殊对待和国家的特别照顾,享有许多优惠;受一般性企业法规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的特别法规的调整。设立或改建为国有资公司,是我国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是,国有资公司毕竟有别于一般公司,一般公司制度具有许多优点和长处,它并不完全具备,而且,其设立和运行等也受到许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