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厂房资产评估标准,厂房经营损失评估
-
面议
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
1、征收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种行为,是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3、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告并组织实施。
4、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评估
实践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征收人失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经济损失其实就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
另一方面是因征收搬迁而发生一些费用。
总体来讲,房屋征收活动中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一般有以下八大项: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
4、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
5、企业因征收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
6、为特定经营环境而设的牌匾及其他装饰物的报废损坏的费用;
7、生产、经营证照的重新办理或变更的费用;
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而发生的房租损失及违约赔偿金或安置。
欢迎来电咨询 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法务服务部
单项评估本质上是一种静态评估法,其评估的侧是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存量,而不是资产的价值增量。单项评估的基本思路是,整体是由个别累加而成的,各别资产之和、负债之和与两者的差额,就构成了企业的净资产即整体价值。为此,应根据不同资产和负债的特点,运用适当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先评估出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单项价值,然后将这些单项价值汇总,后再将已汇总的资产总值减去负债总值,据以确定企业的净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