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代办食品许可证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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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依法需要听证、检疫、检验、鉴定所需时间除外。 备注:递交申请材料之日不一定视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只有当申请材料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时,才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凭证,否则,只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依照本法制定。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b.《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c.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
d.负责人的明;
e.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代表的明;
f.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g.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h.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i.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 行和书面声明等;
j.专职或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明(初中以上明和培训合格);
k.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 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 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明(房屋产权和租赁协议);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 生产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 法人或负责人培训;
6、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 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 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 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到卫生防疫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一、登记要求:准备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持其主管部门。已开业需补办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携带介绍信和工商营业执照。上述手续者,发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2份。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经营者要提供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卫生设施等有关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用钢笔或墨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准确。填好后由经营者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卫生防疫机构。
三、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在45日内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准确,若有漏项、错误处应通知其补正。对申报材料合格者,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助理卫生监督员(其中卫生监督员不少于1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填写卫生评价意见,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发放“卫生许可证”和通过复核的条件:
一、经监督检查后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体检合格,对病患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在80%以上。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卫生防疫机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经营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
食品餐饮业卫生许可证申报材料:
1、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明: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4、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明:房屋产权;租赁合同;经营场所
5、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7、质量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以上要求还是很规范,很严格。但是具体申办,只需到当地政务大厅申报办理。有些项目和的条件还是要审核的。每个地方都有他的性,具体程序也有所不同。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流程:
一、“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写明编号、单位全称、经营项目、发证日期,并加盖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如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要在“卫生许可证”上其兼营项目。
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负责签发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1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期满前30日将“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发给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在15日内填写并交回“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监督机构收到“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后60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的复核审查,在“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上填写复核意见,合格者加盖“审核章”。“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一式2份,1份存档,1份交经营单位。
四、经营单位领证后如有新增经营项目,须申报新增经营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卫生监督、监测。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步:申请人持主管部门或其他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申请人领取《卫生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组织从业人员到取得卫生技术服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第三步:申请人向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监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第四步: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派员到现场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第五步: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受理; 第六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者,在承诺时限内发证; 审查不合格者,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