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无形资产评估版权增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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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无形资产是否有法律保护,可将其分为有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和无法律保护或法律不保护的无形资产,前者主要依托于法律发挥作用,而后者主要受企业自身保密原则的保护。
(1)有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有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即法定无形资产,一般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在一定期限内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例如经过国家专利部门登记、批准认可并按期交纳专利费用、在专利保护期内的专利权,经商标管理部门批准公布的商标权(注册商标)等,它们分别受《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此类资产一旦失去法律保护,就将失去其资产属性和价值。
(2)无法律保护或法律不保护的无形资产。此类无形资产一般不受的法律保护,如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经营秘密等。一旦该类无形资产被公开,便失去其原有的价值。
此种分类形式将无形资产划分为有法律保护无形资产和无法律保护或法律不保护无形资产,有助于提醒评估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有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关注特定法律法规及保护条件对无形资产的约束以及企业是否已经依法及时获取法律保护,这是此类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的先决条件;对于没有的法律保护或法律不予保护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当关注无形资产拥有主体对无形资产的保护程度,这将决定没有的法律保护或法律不予保护的无形资产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量的大小。
按无形资产的性质和属性分类
按照无形资产的性质和属性分类,可大致将其分为知识型无形资产、权力型无形资产、关系型无形资产和组合型无形资产。
(1)知识型无形资产。知识型无形资产通常是指通过人类智力劳动创造形成的成果,以及包含、凝结和体现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无形资产,例如知识产权范畴的无形资产,通常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2)权力型无形资产。权力型无形资产是指特定当事人经由、企业或他人授权,并通常会通过书面(或非书面)契约的形式,以特定当事人付费(或非付费)为代价,获得的能给特定当事人带来超额收益的相关权利,例如租赁权、特许经营权和专卖权等。
(3)关系型无形资产。关系型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通过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等方面逐渐建立起来的经济资源。与权力型无形资产不同的是,关系型无形资产主要依赖于与相关业务当事人建立非契约性的信任关系。这种能够持续给特定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非契约型商业信任关系构成了关系型无形资产的基本内容,例如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和网络等。
(4)组合型无形资产。组合型无形资产指运用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等。这类资产的价值源泉无法和具体的因素对应起来,不能一一区分各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因此通常被称为组合型无形资产。组合型无形资产是各种难以立存在和辨识的无形资产的总和,如属于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范畴的无形资产,像合理的企业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企业信誉和人力资源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包括在组合无形资产中的某些过去难以单存在或难以辨识的无形资产,有可能会转变为可以立存在或可以辨认的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会从组合型无形资产中逐渐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立的可以辨认的无形资产,例如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从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来看,组合型无形资产的边界并不确定,具有动态变化的特征。
品牌的维护比创建更加重要,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可以在客观上说明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但如果缺乏对其内涵的维护,就会出现品牌的市场价值和其需求背道而驰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市场因素而发生起伏。
无形资产评估可以使无形资产有了市场价值定位并使其价值不断得以发掘和提升,进而在资本扩张中成为旗帜并参与经营。将无形资产加以有效运营,还可以优化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资产的构成比例,提升企业总体资产的质量。
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成本法时应当:
(一)根据被评估无形资产形成的全部投入,充分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恰当考虑成本法的适用性;
(二)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
(三)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贬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同一无形资产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对所获得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准许某一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国有土地进行开发经营的权利,经营管理者依法可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这种无形资产得到充分的体现和重视。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财政部曾于1995年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使用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企业应按确认、批复后的价值,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同时增加国家资本公积金,并单立账反映。对以出让方式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低于所在土地基准价的土地,估价后在备查簿上进行反映,其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