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废活性炭量较少时,由于危废运输价格高昂,危废处置额度有限,有时价格再高都无处置单位愿意回收。废活性炭回收厂与多家危废处置单位是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一定量的处置额度,可以联合同一区域其他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集合处置,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废活性炭处置成本。
贮存: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内外包装袋破裂,防止受潮吸附空气中其他物质,影响使用效果。禁止混放有毒、有害气体或挥发性物质,存放时远离污染源。
禁止水浸:活性炭属于多孔吸附类物质,因此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都要防止水浸,由于水浸后,活性炭由于水浸后会充满活性孔隙,减少回收的活性炭比表面与气体的直接接触,严重影响使用效果。
活性炭形状不定,通常是黑色粉末状或块状、颗粒状、蜂窝状,通过加工处理所获得。由于活性炭本身具有的吸附性能,能够吸大多数大气污染物,吸附效率较为理想,因此在生活中常被当作吸附剂使用。活性炭本身不具备危险性,因此被抛弃的纯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
《固废法》第五+三条款: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活性炭材料是经过加工处理所得的无定形碳,具有很大的比表面积,对气体、溶液中的无机或有机物质及胶体颗粒等都有良好的吸附能力。
新型球形活性炭,由于内核体可由不同于球形外壳材料的无机材料制成,球形活性炭的比表面积可高达500-1000m2/g,有利于球形活性炭构成材料性能充分发挥。另外,由于球形活性炭之间形成的流体流道流体力学性能好,流体通过活性炭层压力减少,因此特别适用于床内活性炭堆砌层高度大的固定床气体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