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废蓄电池处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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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凹印工艺的制版目前仍然以电子雕刻为主,是通过电子雕刻机直接对凹版滚筒进行雕刻而完成的。电子雕刻凹版的版辊为钢材,其表面电镀镍、铜后再用来进行雕刻。电镀过程产生的电镀渣及槽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
2.1.3 精馏渣
在胶印制版、柔印制版及CTP制版过程中,均需要显影液对版基表面的感光涂层进行显影。对于不同的印刷工艺而言,制版过程所需要的显影液成分是有差异的,该显影液在组成上也有别于胶片显影过程的显影液成分。显影液经多次显影后,显影液中的有效成分不断被消耗,加上不断溶入显影液中的感光层的作用,显影液的显影能力越来越弱,显影液出现了老化现象,以致于不能满足显影要求,应计量补充和更换新液。
目前只有柔印工艺的晒版过程产生的废显影液得到了循环利用 —对废蒸馏、冷凝后获得再生,产生的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1“精(蒸)馏渣”。
危险废物处置工艺适用性分析及应用
1、毒性废物:
1)对于含有、有机磷化合物等高毒、剧毒类物质的废物,由于其对社会、人类具有危害,为使其得到安全处理,采取单接收、储存后,采用门禁系统进行管理和;因此,可采取与焚烧类废物一起焚烧处理,也可经后进行固化和安全填埋;
2)表面处理的含氰废物中往往同时含有重金属,采用焚烧方式既消耗助燃燃料又增加废气处理难度,对此可采用处理,加入药剂分解后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再送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对有机、有机磷化物废物及其清洗废水或包装物则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需对焚烧废物中含量和焚烧温度加以控制,以确保安全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含重金属类废物:为避免此类废物在终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发生流失,产生二次污染现象,在终处置前需采取稳定化/固化或焚烧方法进行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大部分不含或含量较少,通常情况下其热值很低,在焚烧过程中不仅需消耗大量燃料,而且有些低熔属还会气化进入烟气,增加烟气处理成本。因此,对这部分废物采用先加入稳定化药剂对其进行稳定,再进行固化的方式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