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新建充电桩计量检定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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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流充电桩
直流电动汽车充电站,俗称就是“快充”,它是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可以为非车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直流充电桩的输入电压采用三相四线AC380V±15%,频率50Hz,输出为可调直流电,直接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充电。由于直流充电桩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可以提供足够的功率,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可以实现快充的要求。
国家标准
2020年国家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具体如下: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其中2015标准是基于2011年的充电桩标准GBT 20234-2011,完善接口说明,统一直流充电协议,是目前在运营的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标准。2015年国家标准同2011标准一样,也从以下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来规定。但是,2015标准修正和补充了2011标准中不足,其主要是为了解决了车与桩兼容性问题,和解决使用中的安全问题。充电流程都是“”的,让每个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都可以安全可靠的充电。
同时,为了互联互通的一致性,避免测试机构理解不同,发布了以下2个国标: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34658-2017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在对充电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 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电池箱更换设备、电缆等设备的型号、配置、功能和性能指标等应符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 通电设备通电验收前,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并做好记录,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子元件被损坏的措施。
4. 通设备通电验收前,应对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连接进行可靠性检查。对带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线路应做模拟动作试验,并做好记录。
5. 竣工验收时无法测试的项目建设由制造单位提供经国家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进行验收。
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7. 验收完成后,验收工作组应就发现的工程遗留问题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