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公 告 本 单 位 由 于 :撤 离
本 市 ,从 未 在 南 京 承 接
工 程 。 企 业 决 定 退 出 南
京 建 筑 市 场 ,拟 申 请 全
额 退 还 民 工 工 资 保 障
金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民 工 工 资 债 权 人 在
公 告 刊 登 之 日 起 十 五 天
内 清 算 债 务 。 否 则 ,本
公 司 视 为 清 算 结 束 。 特
此 公 告 。 江 苏 腾 运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