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代办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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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危险废物类别;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利用处置方法评估报告(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工具、处置设备、中转贮存设施设备、分析仪器清单及图片;申请处置危险废物种类及危险特性;处置工艺描述及工艺流程图;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等情况)
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的证明材料
填埋处置设施相关材料(包括土地证明材料、填埋设施施工质量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 2、市受理; 3、材料审核; 4、组织现场审核; 5、企业按现场勘查及意见整改,进行复核; 6、报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审核; 7、公示; 9、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