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304活性炭吸附罐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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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活性炭吸附塔是处理有机废气、臭味处理效果好的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是有效的去除水的臭味、天然和合成溶解有机物、微污染物质等的措施。大部分比较大的有机物分子、芳香族化合物、卤代炔等能牢固地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上或空隙中,并对腐殖质、合成有机物和低分子量有机物有明显的去除效果.活性炭吸附作为深度净化工艺,经常用于废水的末级处理,也可用于长产用水、生活用水的纯化处理。
活性炭吸附塔含以下组成部分:
1、吸附塔塔体部分含有:检修爬梯、检修人孔、底座等。
2、吸附层部分含有:冲孔板、吸附物料进出口、应急通道;
3、检测系统含有:压差表、泄压爆破片、温度传感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