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测厚仪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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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及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4)辐射管理专、兼职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要求理工科专科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等相应职称技术人员),辐射工作人员的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因故无法提供的需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5)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6)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7)辐射环境监测报告以及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监测报告结论需符合有关标准和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1)办理执照:办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2)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辐射工作人员(诊所一般为医师)。
3)人员体检:辐射工作人员需要在有资质的医院做辐射工作人员岗前体检(电离辐射类职业健康体检),取得体检报告。辐射工作体检报告书(里面内容为结果:该辐射工作人员可从事辐射工作)。
4)人员考试:辐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试”,考试由发证机关统一拟定考卷,考试合格方可进行申报。
5)材料申报:编制申报资料,提交至生态环境局进行申报。
7)现场检查:审批单位将视情况,择机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服务
1、个人计量监测: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定期监测,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安全,同时也为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2、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了解诊疗设备性能,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3、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受检查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通过类比法等方法预测、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辐射强度及可能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避免发生放射性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