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高空作业车其他安全事项:
1、 严禁超载作业,严禁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空中作业;
2、 操作时禁止采用凳子梯子等垫高方式工作,不得将身体重心探出工作平台底板外;
3、 严禁从工作工作平台上或者往工作平台扔物品;
4、 严禁起重和登高同事作业;
5、 严禁用吊钩启起吊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物体,严禁横向拖拉重物,以免超出负荷引发事故;
6、 工作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7、 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一名操作人员在车辆旁边,随时准备进行应急操作;
8、 不得改变液压阀的调定值;
9、 严禁在取力齿轮未脱离状态下行驶车辆;
高空作业车(国际上统称为移动式高空作业平台,包括自行式、车载式和蜘蛛式产品)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起步较早,20 世纪二十年始研制,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高空作业车呈现出产品综合技术水平高,作业高度大,规格品种、结构型式多样、功能丰富等特点,总体上看,发达国家高空作业车行业技术和市场均已比较成熟,典型产品具有高空作业、抢险、救援等功能,作业平台大载荷可达500Kg,大作业高度已达120多米,具有多种安全保护措施,适应在各种场地作业。作为高空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由于其能显著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有效降低劳动强度和安全事故率,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已成为装备制造业中的重要施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