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中心有机(食品)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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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简史
人类社会的质量活动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变得日益重要。发生在18世纪的工业大革命使质量活动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伴生了早期的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现代意义上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质量管理活动则是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的,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从自发的局部的需求,转变成地区、国家的自觉活动,直到今天形成具有系统理论指导的国际化合格评定活动。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采用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构成。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又名中国强制认证(英语: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简称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是人民共和国实施的国家标准,是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CNCA)根据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制定,由CNCA执行,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授权新成立的国家“认监委”的工作职能,实施强制性的产品认证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产品认证按照ISO/IEC导则65认可评定,并应得到的授权。认监委对产品强制性认证,将启用新的统一的“中国认证”标志(CCC标志),实行内外一致的新的认证收费标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已授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产品认证(CCC标志)的有关工作。同时,CQC按照ISO/IEC导则65评定认可开展非强制性产品认证。CQC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质的认证机构。CQC分已加入了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并成为中国国家认证机构(NCB)。
要内容
产品认证评定的主要内容是:公正性;法律地位;能力(产品认证要求有能力)和质量体系。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
监督检查是对生产企业的质量能力进行定期复查,使企业坚持实施已经建立起来的质量体系,从而产品质量的稳定。这是一项认证质量的监督措施。监督检查的内客要比体系检查简单一些,是查看前次检查的不符合项是否已经得到有效改正,质量(环境)体系的修改是否达到质量和环境指标的要求。
CCEE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中国出口、销售。常见于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