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办理:中国水运报登记证遗失作废声明
-
≥ 1个¥1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公告办理:水运报登记证遗失作废声明登报电话:400--661--2528、187--0156--2488。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遗失声明登报范本:1、步: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广东)”公示清算组人员并进行企业清算。 二步:通过报纸发布注销公告或选择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示企业注销。公告期为45日。规范:经高研究室审定的《公告常用统一格式》推广使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减免刊登费用。登报挂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