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为什么正常注销不了?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是正常经营的,按照正常的注销流程走应该可以注销,遇到无常注销的,通常不会是客观原因,大多都是主观原因。比如:公司的账本遗失、资料准备不、股东不能到场等等。
这种情况下,可以检查一下原因是不是出自于己方,把注销该做的事情做了,资料准备了,该登报的登报申明,先走税务注销,后走工商注销。步骤正确了,注销也不会出现无法注销的情况。
注销与吊销有什么区别?
吊销:
是指吊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
注销:
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方式。
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又是其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公司简易注销需满足的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