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总部经济园区注册个人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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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政策(个人资企业)
核定征收,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以“定额定率”双定原则,企业自主申报纳税;或者企业根据税局规定的行业利润率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税5级累进制度申报纳税。
服务园区:重庆园区、外省园区(16个)
重庆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定额税率,按照行业分类分三个档次,一档税率0.6%,二档税率1.2%,三档税率1.5%。增值税3%,附加税0.15%,综合税率3.75%/一档,4.35%/二档,4.65%/三档。
外省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10%,个税税率0.03%-2.1%,综合税率3.21%-5.2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