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正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业务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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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一般,代理记账机构会要求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现在三证合一》;
2.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表、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3.银行单据(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银行对账单等);
4.发票(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记账联);
5.公司员工的名字、性别、月工资额、身份证号码、代扣社保费、代缴个税,邮政编码。
税计顾问
1、提供日常财税知识咨询,包括电话咨询、上门咨询、网上咨询。
2、指导或协助企业办理日常涉税事项;
3、协助或指导企业进行财税知识培训,免费参加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定期组织客户参加税务咨询列会;
5、每月发放一期《税务咨询信息》,每年赠送《企业财税法规汇编》。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