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洪雅县手续有那些代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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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工商部门只是做登记,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但是公司章程还是需要注明股东出资金额,以及金额的认缴期限。各股东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在认缴期限到期后,银行的对公账号上的金额没有达到之前确定的认缴金额,工商部门将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率先施行,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五证合一后公司注册便捷好多,持工商审核通过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到工商局多证合一窗口办理,受理后,工商局工作人员会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联办流转申请表》传递至质监、国地税、社保、统计等其他相关部门,由他们分别完成后台信息录入,然后工商局打印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给你。这一过程只需两个工作日左右。
提醒:目前已办理过三证合一的企业需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五证合一的变更。 [4]
开办改革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 》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2]。
1.合营中方基本情况,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外方基本情况,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
5.投资总额,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7.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9.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10.经济效益,并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合营中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外,还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及特点向审批机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前款1、3项文件用中文写;2、4、5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后,标志着项目审批
的后完成。外商投资项目的各方应在合同章程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人的主体有:商法人、年满18岁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职工持股会或其他类似组织、农村村民、城市居委会、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非公司企业出资人的主体有: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自然人。可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出资人的主体有:外国(地区)公司、企业、外国公民、中国企业法人。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消除差别待遇,中国公民也将可以成为合资企业的出资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不享有出资人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是:党政机关、、;会计、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3)住所登记。住所是商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商主体可以有多个办公或经营地点,但在法律上只能有一个住所。住所可以是商主体自己拥有产权的房产,也可以是通过租赁而获得使用权的房产。
(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商主体章程的规定代表商主体行使权利规定义务的负责人。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设执行董事的,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非公司企业的总经理、厂长是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5)注册资金登记。注册资金又称注册成本,不同形式的商主体中注册资金的概念不尽相同。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股动实缴出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是指企业法人成立时,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是指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
(6)章程登记。章程是公司行为宪章,经登记方可生效。章程写明法律规定应记载的事项,同时可以根据商主体经营发展目标、内部管理要求等增加具体的内容。公司章程有股东会制定;非公司企业章程有企业出资设立人制定;外资企业章程由合资者制定。后两者在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此可以成为有效提交的登记。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有一个。作为国有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它不同于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它国有单位共同投资组成的公司。尽管后者各方投资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公司资本的所有制性质未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投资主体及股东却为多个,具有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虽然国有资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资企业,也不同于具有负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资企业。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公司按公司形式组成,除投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均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与特征相同或相近,只是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资公司下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国有资公司是一种国家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财产出资人是国家这个特殊的主体,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担负着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实行国家计划、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的特殊使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的许多特殊对待和国家的特别照顾,享有许多优惠;受一般性企业法规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的特别法规的调整。设立或改建为国有资公司,是我国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是,国有资公司毕竟有别于一般公司,一般公司制度具有许多优点和长处,它并不完全具备,而且,其设立和运行等也受到许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