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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产品出厂终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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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检验标准

  一般检验依据以客户确认样为准,并依定单单价、买方要求、特殊规格及验货习惯,依照当批合理外观及物理性检验标准实施检验。当无特殊约定时,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国际通用标准或制鞋行业其它标准。检验判定与分级原则为:严重、主要、次要、轻微、无缺点等五项,定义如下:

  严重瑕疵 凡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破坏鞋子本身的功能,影响穿着安全及外观有碍观瞻,应视为严重瑕疵。

  主要瑕疵 对成品亦能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为足以降低鞋子本身的功能,虽可修补、整理,但不得出厂,只有降低级数充任B品,应视为主要瑕疵。

  次要瑕疵 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理即可出厂,应视为轻微瑕疵。

  轻微瑕疵 未对成品鞋构成致命的缺陷,其特点则为并不降低鞋子本身的用途,且不必再加工,稍加整理即可出厂,应视为轻微瑕疵。

  无缺点 所谓无缺点,即产品品质几乎,特点为无论外观和物理性测试,均符合国家标准,应视为无缺点。

  具体抽样检验作业按AQL标准进行,根据订单数量决定应抽检数量。AQL标准将产品外观问题分为A.主要瑕疵B.次要瑕疵C.轻微瑕疵。以下为AQL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比例和允收标准:A类不合格的AQL=0.065%,B类不合格的AQL=1.0%,C类不合格的AQL=4.0%

  根据上表AQL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各类不合格项目顺序如下:

每批双数 检验数量 A类 B类 C类

AC RE AC RE AC RE

91-150 20 0 1 0 1 2 3

151-280 32 0 1 0 1 3 4

281-500 50 0 1 1 2 5 6

501-1200 80 0 1 2 3 7 8

1201-3200 125 0 1 3 4 10 11

3201-10000 200 0 1 5 6 14 15

10001-35000 315 0 1 7 8 21 22
A类不合格项目:

1.鞋内有断针及尖锐物。

2.鞋面和内里破损。

3.金属配件明显生锈、松动。

4.滴塑件变黄、变色、龟裂。

5.鞋头内里或前衬严重其皱、打脚。

6.后跟港宝太软,易掉跟。

7.后跟内里严重起皱,产生磨脚。

8.热切脱落,高频印刷掉色或脱落。

9.带状鞋扣无回针或带状鞋扣脱落。

10.鞋头跷度异常,导致严重变形。

11.鞋面材料、浅色大底出现黄变。

12.鞋子发霉。

13.中底板与大底脱离。

14.橡胶件或橡胶底出现喷霜或者被污染。

15.内盒及彩色包装纸掉色。

C类不合格项目

1.鞋面有五个以上线头未修剪干净。

2.左右脚后跟高低达到或超过3mm.。

3.超过五处边距不均。

4.左右脚同部件之间位置差异3-5mm。

5.左右脚同位置商标位置相差3mm以上。

6.左右脚网布分化起始位置偏差超过10mm。

7.后跟内里太短没被面衬压住。

8.鞋脱落或鞋带拉丝。

9.开胶达到或超过3mm长,3mm宽。

10.溢胶达到或超过3mm宽。

11.胶水线变黄。

12.超过五处定位线或定位点没有清洗干净。

13.大底沿墙有一处污染或水迹超过3mm*3mm。

14.高频不非常清晰和不够明显。

15.帮面有一处沾胶,面积小于3mm*3mm。

16.帮面车线1-3处重针顿针跳针,重针顿针2-5针,跳针1-2针。

17.电锈针数不够致使电锈不够密实。

18.左右脚部件轻微色差,或有1-3处轻微色差。

19.帮面有1-3处轻微起皱。

20.左右脚皮毛长短轻微不一样。

21.少数部件出现毛边。

22.左右脚皮料厚度不均匀。

23.外领口不够饱满。

24.后跟内里翻卷。

25.内里不平顺,轻微起皱。

26.用笔涂改鞋舌号标。

27.面衬印刷不够清晰。

28.面衬号码与鞋号码不符。

29.左右脚有一个贴标脱落,或者位置贴错。

30.鞋内号码标脱落。

31.贴标内容印刷模糊不清。

32.贴标文字错误。

33.鞋盒号码与鞋子的号码不符。

3、检验结果判断

A.凡有A类不合格品发生,无论B、C类不合格数多少,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B.当未发现A类不合格时:

a)B、C类不合格品数≦B、C类合格判定数时(即B、C类合格数多于不合格数),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

b)B类不合格品数≦B类合格判定数,C类不合格品数>C类不合格判定数,若B、C两类不合格品数之和≦B、C类合格判定数之和时,则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若B、C两类不合格品数之和≧B、C两类不合格判定数之和时,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4、异常问题处理

A.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工厂返修或予以降级、报废、调换合格品处理。

B.判为不合格的批次产品,应要求工厂进行翻箱处理;对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的产品,应按照原先的标准在检验(必要时,可实施加严检验)。

C.当产品虽经重新检验QC仍无法判定而要求工厂保函出货或拒绝出货时,QC都应报告QC主管、公司和办事处业务员,有其研究做后决定。

5、验货报告记录

A.根据《验货报告》项目,QC应如实填写检验结果。

B.若报告内栏目写不下时,请用“等”字表示(但内容应可查到)。

C.报告须用不易褪色的笔填写,字迹应清晰。

D.同意出货需QC与工厂代表签字,翻箱重新检验和保函出货需QC主管签名,工厂出示的保函应加盖工厂合同章。

E.异常情况(翻箱检验、保函出货、拒绝出货)的验货报告、客户QC提供的验货报告应送交办事处主管审阅。

6、文件归档管理

A.QC在订单完成出货一周内,应将确认样、订单、合同附件、《材料确认表》、《试做报告》、《检验记录备忘》、《验货报告》、船头样一起整理,交办事处相关业务员归档保存,以便必要时追溯、查找。

B.归档保存期限为一年。除特殊情况,一年后档案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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