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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所以询问法也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直接、常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工程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工程管理前期资料文件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 2、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标底; 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文件等; 4、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等)。
工程管理过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 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 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 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设计变更单 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再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会议纪要 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再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