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桥镇上门回收购兑换劵收购银元童叟无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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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00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1988年版 100元则在1979年版的基础上将色调做了调整,以浅绿色作主色调,其它未变。1988年版则以浅褐色作主色调,正面以桂林漓江春色作主题,反映了祖国秀丽迷人的自然风光。1979年版100元券以灰黑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为70×170毫米,正面以长城作主题,万里长城,延绵万里,景色壮丽,代表着文化的源远流长;50元券以紫红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与五十元一致,正面以桂林象鼻子作主题;10元券,以蓝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为66×164毫米,正面以长江三峡作主题;5元券以褐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为62×158毫米,正面以黄山风光作主题;1元券以绿色、浅绿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为58×152毫米,正面以杭州西湖三潭印月作主题;5角以紫色、浅黄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为52×134毫米,正面以北京天坛作主题;1角以褐色、浅黄色作主色调,票面幅度为48×127毫米,正面以黄果树瀑布作主题。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在初期,来华访问的外国人、归国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日益增多,而中国的市场供应还非常紧张,国内居民的日常用品(如粮油、肉、布等)还实行定量供应。为满足来华的外国人及归侨的需要,中国兴建了一批宾馆和商店。然而,当时国内是禁止外币流通的。为了便于他们在这些场所购买物品和支付费用,同时又使他们区别于国内居民,于1980年4月1日授权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外籍人士须将所持外币在中国银行或的外汇代兑点兑换成外汇券,并在范围内与人民币等值使用。离开中国大陆时,他们可以选择将外汇券换回硬通货或留着以备下次来华时使用。很多外国人当时都管外汇券叫“旅游货币”。
外汇券有100元、5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7种面值,与人民币等值,背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国风景名胜画面,如三峡、长城、天坛等。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面额和颜色:外汇券分为1979年版和1988年版两种,其中1979年版面额分为1角、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7个面值,1988年版只有 100元和50元两种面值。全套总面额为316.6元。外汇券的颜色各有不同,如1角为褐色、浅黄色,5角为紫色、浅黄色,1元为绿色、浅绿色,5元为褐色,10元为蓝色,50元为紫红色,100元为灰黑色。
图案和文字:外汇券的正面图案均为中国名胜古迹,如黄果树瀑布、天坛、西湖三潭印月、黄山风光、长江三峡、桂林象鼻山、长城等,反映了祖国的秀丽风光和悠久文化。外汇券的正面文字包括“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等中英文对照的字样,其中“中国银行”四字是由书法家郭沫若先生亲笔书写的。外汇券的背面文字是中英文对照的“本券的元与人货币元等值;本券只限在中国境内的范围使用;不得挂失。”
尺寸和水印:外汇券的尺寸随着面额的增加而增大,如1角为48×127毫米,5角为52×134毫米,1元为58×152毫米,5元为62×158毫米,10元为66×164毫米,50元和100元为70×170毫米。外汇券的水印也有不同的种类,如1角有五星水印和五星与火炬混合水印两种,5角至10元均为五星与火炬混合水印,50元和100元均为水印。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使用对象。外汇券的使用对象主要是来中国大陆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驻华的外交、商务机构人员。他们入境时,可以将所携带的外币或外汇兑换成外汇券,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场所消费或购物。出境时,可以将剩余的外汇券兑换回外币或外汇,也可以自由携出境外,以备下次来华时使用。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外汇券只能在中国境内的范围使用,不能在一般市场流通。的范围包括:为外籍人士、华侨服务的宾馆、饭店、商店、邮局、银行等;经批准经营对外贸易或者接待外宾的单位;经批准从事对外旅游业务的单位;经批准从事对外文化交流业务的单位;其他经批准可以使用外汇券的单位。
上门回收外汇兑换券,外汇券的使用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每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消费抵用券,不可叠加使用,消费抵用券核销后立即失效,无法重复使用。(2)消费抵用券限本人使用,非真实消费、转让均不参加优惠活动。(3)使用外汇券支付时,找零用人民币。(4)使用外汇券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并注明“已收取××元(或角)外汇兑换券”字样。(5)使用外汇券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不得享受任何形式的折扣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