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证收费
-
¥500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公证文书类别: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企业公证文书类别
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决议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证明无限公司中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 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在中国国内成立办事处的公证文件,则包括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法律意见书公证
当香港执业律师对某一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在内地需要作为法庭证据使用,此时通常还要做《法律意见书出具人身份证明》,附件包括:
(1)签署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
(2)签署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之有效执业证书中文版复印本(如是英文版,须一并提供中文译本)及
(3)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登记证复印本。
董事会丶股东会决议证明文书
当香港公司在内地成立的资企业、合资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时,或者需要委托内地律师办理讼诉事宜时,此时需要由香港董事会通过决议;公司只有一位董事的,该位董事需亲自到律师行签署文件;多位董事的,可以全部董事到律师行签署或者由一位董事带上已经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到律师行签署文件。当然还可以办理无限公司(商号)资料证明,资公司东主或合伙人决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