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文网文审批步骤:
1、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2、对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贰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或者不审批的决定。审批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向市文化艺术和文物局申请办理,法定时限是20个工作日内,服务承诺受理网络文化许可证期限是14工作日内,新设立事宜,行政单位自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办理生效日14个工作日之内做出行政许可事项决策。变动以及他事宜,在1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决策。
申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方法有二种,一是网上申请,二是对话框申请办理。挑选了申请办理方法,也有查询是不是满足条件,条件以下:
(一)明确的公司名称、居所、组织架构和规章;
(二)明确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畴;
(三)融入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工作人员、机器设备、工作场所及其相对的管理方法技术措施;
(四)明确的网站域名;
(五)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部分地方还保留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100万人民币
三、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五、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六、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七、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八、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动漫类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