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报废车回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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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回收、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汽车大国,汽车回收制度的确立和强化是必然的选择。
车辆回收与报废流程
第 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第二、报废受理手续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灭失的
第三、申请注销登记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领取相关凭证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取《机动车注销》和其他相关凭证。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号牌、交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1)个人车主 1、车主复印件2份 2、机动车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绿本) 4、车辆号牌两面 5、补贴经办人复印件2份(如有补贴) 6、车辆事故原件(如果是) 7、车辆火烧原件(如果是火烧车) 8、填写《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9、填写《机动证申请表》(如果、或登记证遗失) 10、填写《补贴资金领取确认书》(如有补贴) 11、值结算的(如果是支付,则无需信息) 2)公户车主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动车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绿本) 4、车辆号牌两面 5、补贴经办人复印件2份(如有补贴) 6、车辆事故原件(如果是) 7、车辆火烧原件(如果是火烧车) 8、填写《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9、填写《机动证申请表》(如果、或登记证遗失)并加盖公章 10、填写《补贴资金领取确认书》(如有补贴) 11、值结算的单位信息(如果是支付,则无需信息)
车辆报废几天可以查到
大概在一周左右,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查询。
车辆报废年限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