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费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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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指特许经营企业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过程。在中国,特许经营备案是特许经营法规定的必要程序之一。
特许经营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特许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特许经营企业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备案登记的主体包括特许经营企业和特许经营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备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备案材料:特许经营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备案申请材料,包括特许经营合同、商标注册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
2. 提交备案申请:特许经营企业将备案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 审核备案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发放备案证书:经审核通过后,相关主管部门会发放备案证书给特许经营企业,证明其合法经营特许经营业务。
特许经营备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特许经营企业在申请备案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符合备案的条件和要求。
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联系人郭经理
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联系人郭经理
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联系人郭经理
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联系人郭经理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者将其经营模式、商标、专利、技术、品牌等特许使用权授予他人,允许其以特许经营者的品牌和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并给予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商业特许经营的主要特点包括:
1. 品牌使用权:特许经营者允许特许经营商使用其品牌,以便利用品牌的度和消费者的认可度来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者将其成功的经营模式授权给特许经营商,包括经营管理、销售技巧、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方法。
3. 技术和专利使用权:特许经营者可能授予特许经营商使用其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4. 监督和支持:特许经营者通常会为特许经营商提供一定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包括培训、市场推广、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5. 分成或费用支付:特许经营商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特许经营费用或分成给特许经营者,作为对特许使用权的使用权利的回报。
商业特许经营可以带来双赢的局面,对特许经营者来说,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扩影响力、快速扩张市场份额,降低经营风险;对特许经营商来说,可以利用特许经营者成功的经验和品牌优势,快速进入市场,减少自身的创业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流程
一、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流程
办理流程:企业网上注册,企业网上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公告,企业备案成功。
步:企业注册
1、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打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通过左下方“企业备案-国内贸易”板块找到并点击“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2、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用户注册
进入注册页面后,请务必按照指标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特许人、直营店成立日期等关键信息将直接带入备案申报信息中,且无法自主修改;联系人电子邮件、手机为接收和修改用户名及密码的凭证,上述信息请务必确认填写无误后再提交。
3、通过邮件接收统一平台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点击“保存”且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完成注册。系统将根据企业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统一平台企业端用户名及初始密码邮件,请注意查收。
注:如5分钟内未收到系统邮件,请查看是否被列入邮箱的垃圾邮件列表,或更换电子邮件地址再次尝试注册。
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持续指导能力、被特许人在统一模式下经营并向特许人交纳费用。
目前,我国已成为发展快、市场空间大、特许经营体系多的国家。自从1987年家国外特许企业肯德基进驻我国开始,相关法律制度与规制规则有一个探索、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制度的主体框架,而北京高院2011年2月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反映着司法领域法律适用的方向。
办理依据
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
2.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
3.《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
4.《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商商贸[2009]449号)
备案对象:包括登记注册住所地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且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上海注册公司。
办理时限: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
提交材料
1.上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外资公司还应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2.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为受理中的,应同时提交专利、版权等其他经营资源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具体内容可参见许可使用授权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如果受让取得,须提交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转让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系港、澳、台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中国大陆境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委托其员工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书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原件。
6.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除特许人需提交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备案申请书;
8.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9.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直营店铺分布情况表;
10.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11.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13.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网上提交)
14.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网上提交)
新注册的商标是否需要重新做特许经营备案?
(1)如新注册商标和原有已备案商标属于同一系列,具有关联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无需备案,仅需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原有已备案的特许人拥有的特许资源处,将新注册的商标添加至特许经营资源之内即可(具体是否具有关联关系目前无认定规则,需在资料提交后,再根据情况进行认定)。且在前述情况下,该新注册的商标即使不属于特许人所有,只要特许人能提供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其使用的文件,也可将该商标作为特许人的特许资源进行添加。
(2)但如果新注册商标和原有已备案商标无任何关联关系,则需重新做特许经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