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办理化工产品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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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金融公司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未来将走向何方?会产生什么新机会?”所需的注册资料
股东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
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在国内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准确而言,供应链金融是为中小型企业制定的一套融资模式。据测算,一条供应链上80%以上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本身财务管理及资金流的脆弱,加上机构信i贷融资手续复杂,需要一定的抵i押物增信,使得高频、短期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成为棘手难题。而将单纯融资需求整合到供应链的管理中,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以真实存在的贸易为背景,通过对资金流、信息流、物流进行有效控制,把单个企业不可控的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提高链条上各个企业在金融市场融得资金的可能性。
公司注册流程
一、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由各行政区工商局统一提交到本市工商行政查名。
(注册公司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名称登记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提供证件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三、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四、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五、
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六、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七、代码证
公司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八、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
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如新公司需领取增值税的还应准备以下材料:
1、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租金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4--5不必提供,由开发区代理记帐财务人员自行提供。
6、企业法人照片一张。
7、另需企业购买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准购证件。
九、银行开户
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3、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5、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6、企业撤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备注: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十、购用簿
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
中国器械注册
为规范器械的注册与备案管理,器械的、有效,根据《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器械的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类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实行注册管理。境内类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境内第二类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境内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进口类器械备案,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进口第二类、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香港、澳门、地区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器械办理。
中国器械分类规则
器械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管理类别依次分为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器械风险程度,应当根据器械的预期目的,通过结构特征、使用形式、使用状态、是否接触人体等因素综合判定。器械的分类应当根据器械分类判定表(见附件)进行分类判定。有以下情形的,还应当结合下述原则进行分类:(一)如果同一器械适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分类,应当采取其中风险程度的分类;由多个器械组成的器械包,其分类应当与包内风险程度的器械一致。(二)可作为附件的器械,其分类应当综合考虑该附件对配套主体器械性、有效性的影响;如果附件对配套主体器械有重要影响,附件的分类应不低于配套主体器械的分类。(三)或者影响器械主要功能的器械,其分类应当与被、影响的器械的分类一致。(四)以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按照第管理。(五)可被人体吸收的器械,按照第管理。(六)对医果有重要影响的有源接触人体器械,按照第管理。(七)敷料如果有以下情形,按照第管理,包括:预期具有防组织或粘连功能,作为人工皮肤,接触深层或其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用于慢性创面,或者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的。(八)以无菌形式提供的器械,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九)通过牵拉、撑开、扭转、压握、弯曲等作用方式,主动施加持续作用力于人体、可动态调整肢体固定位置的矫形器械(不包括仅具有固定、支撑作用的器械,也不包括配合手术中进行临时矫形的器械或者手术后或其他中进行四肢矫形的器械),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十)具有计量测试功能的器械,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十一)如果器械的预期目的是明确用于某种疾病的,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十二)用于在内窥镜下完成夹取、切割组织或者取石等手术操作的无源重复使用手术器械,按照第二类器械管理。体外诊断试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器械分类目录进行调整。本规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4月5日公布的《器械分类规则》(原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