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公司异常代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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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也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或服务现状发生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发生变更; 2、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企业在报纸上登载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企业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改变住所、经营地点;改变登记类型;改变核算方式;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改变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网址)。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资料、资料、合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给《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并交回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审核,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对提交证件、资料不或登记变更表填写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予以说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从资料接收到资料退回、证件发放,25日内完成。税务部门信息输出工作于核准税务登记当月后1日前完成。
申报资料 (一)房屋翻建扩建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3)规划部门批准的翻建、扩建手续; (4)房屋平面图;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的文件或证明; (3)房屋平面图。 (三)房屋坐落变更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坐落变更的文件或证明; (3)房屋平面图。
个人资公司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公司创建的宗旨、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上。公司变更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