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阻垢剂、絮凝剂涉水卫生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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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无缝钢管 检测报告
1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150 mm且壁厚不大于10 mm的钢管可进行扩口试验。扩口试验的顶芯锥度为60°,扩口后外径的扩大值为10%,扩口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2、晶间腐蚀试验
奥氏体型钢管应进行晶间腐蚀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方法应符合GB/T4334-2008中E法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涉水批件橡胶密封圈(件)出厂检验项目有哪些
1出厂检验
1.1 胶料
(1)同班同机台生产的同种胶料为一批。
(2)检验项目应包括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和空气中的压缩变形。
(3)当胶料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试,若复试不合格,该批胶料为不合格品。
1.2 成品
(1)同品种同规格的密封件以不超过5000件为一批。
(2)密封件的外观应逐件进行检验。
(3)密封件尺寸检验按GB/T 2828.1-2003中的特殊检查水平S-2,可接收质量限(AQL)为4进行抽样。
2、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定型或产品转厂生产时;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试验。
涉水批件纯净水处理器出厂检验项目
1.出厂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和不合格分类
2.出厂检验的组批、抽样方案及判定按GB/T 2828.1的规定进行,其中,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上限AQL值由制造商根据自身的控制需要或按供需双方需求确定。
3.整机卫生要求、额定总净水量、电器安全项目中,若出现1项不合格,即判该生产批次不合格。
4.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才可出厂。
纯净水处理器
纯净水处理器:采用反渗透、纳滤等技术,能去除微生物、有机物、重金属离子等,获得饮用纯净水的处理装置。
净水产水率:在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总净水量占总进水量的比率。
反渗透净水器:以符合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反渗透膜滤芯为核心处理元件,用于改善水质、供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饮用水处理装置。
纳滤净水器:以符合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纳滤膜滤芯为核心处理元件,用于改善水质、供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饮用水处理装置。
分类
纯净水处理器按处理技术分为:
a) 反渗透净水器(RO);
b) 纳滤净水器(NF);
c) 其他(Q)。
PE聚乙烯管材 涉水批件
一般要求:
1外观
内衬管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应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以及影响性能的其他表面缺陷。
2颜色
由供需双方商定。
3.材料性能
聚乙烯(PE)内衬管的材料应符合规定,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内衬管的材料应符合规定。从管材上取样进行测定。
4.几何尺寸
内衬管生产阶段的管径、璧厚和形状尺寸取决于施工阶段对内衬管的尺寸要求,为满足施工阶段尺寸要求而应在生产阶段的尺寸公差由制造商确定,并形成相关资料,提交给施工单位。
全部安装完成后,内衬管的壁厚应符合8.3的规定。
注:工厂折叠型的内衬管,在生产阶段,同一个横截面上的壁厚可能不同,只要在施工后的壁厚满足要求即可。
涉水批件铜制过滤器壳体要求
壳体
1.1采用螺纹连接时,壳体两端管螺纹的尺寸和精度应符合GB/T 7306.1或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注明。
1.2管螺纹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6.3 um。
1.3壳体两端管螺纹轴线角偏差不应超过1°。
1.4过滤器的结构长度可参照GB/T 12221选用或按订货合同要求。
1.5采用螺纹连接时扳口对边的小尺寸按GB/T 8464-2008的规定。
1.6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壳体应铸造或锻压成整体,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形状、尺寸应符合GB/T 15530.1的规定。
1.7壳体两端法兰密封面的平行度应符合GB/T 1184中规定的11级精度。
1.8螺纹连接过滤器壳体的小壁厚按GB/T 8464-2008中表4的规定,法兰连接过滤器壳体的小壁厚应符合表1规定,但设计若应考虑依据材料性能及加工工艺适当增加壁厚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