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作外贸小伙伴都有货物被退运这种经历,那么面对糟心的货物退运问题应该怎样解决呢?下面小林针对退运返厂维修货物提供应对思路
要先明白退运货物所需范围: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符合,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卸退运的货物;
4、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5、标识问题导致国外无法清关
退运进口货物
因故退运进口货物,如属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凭《登记手册》和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退换”或“进料料件退换”;如加工贸易合同停止执行,料件退运后不再复进口的,贸易方式填报为“来料料件复出”或“进料料件复出”。
1.退运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2、进口退运的报关手续
1.退运进口报关手续:
(1)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已收汇,已核销,原发货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应凭加盖有已核销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退还企业)或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以及保险公司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手续,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未收汇,凭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应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若出口货物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应批注实际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退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退运产品新旧都可以,但是一定要确定新旧的程度,新有多新,旧是有多旧的。
当然如果实在太旧的,很容易被当成洋垃圾被扣货的,所以这个风险是一定要提前注意的。
2、确认到每个产品是否都有立完整的包装。比如包装的完整程度。
3、退运货物是因为产品质量本身问题,不能是以翻新为目的,不改变产品本身的性质相关。
4、货物外包装上面相关唛头型号显示与实际包装内产品应是相符的。
5、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不能再带进国内,需作拉圾处理或出香港。
保税区退运返修是为了适应国内进出口贸易发展,而形成的一项服务,尤其是去年国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更是将供应链保税服务推向新的高度。退运返修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优化解决国际售后问题,才能为你的企业节约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创造合理化的利益。
操作流程
1、先去船公司换取提货单;
2、进口清关公司向海关申报
3、申报企业向海关缴纳退运返修金(金退还时间在6个月之内,逾期不退。)
4、海关放行后,从码头或者仓库提货到工厂仓库;
5、货物到厂后,企业需要及时返工修理,自进口申报之日开始6个月内,再把此部分货物重新订舱向海关申报发给客户
6、海关出口申报放行后,清关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金
7、企业收到海关直接退到公司账户的金相关产品:出口退运,退运返修,退运流程,退运返修报关,代理退运返修,退运
什么是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原状复运进境”和“原状复运出境”是指退运货物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注意事项:
1、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IPPC)
2、退运货物虽然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但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3、如果退回货物是化工品,特别是危险品,则满足危险品进口要求。
4、退运货物虽然以原出口单据作为申报依据,但有的退运货物只有部分退运,还有的货物会重新包装,所以申报时要注意。
5、如果是法检商品,企业要申报属地检验。
6、退运货物一般情况下海关都会查验,所以企业要特别注意
7、退运货物的数量、重量,不可超过原始出口的数量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