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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家具已有数千年的发展历史,但流传至今,明代以前的家具已是凤毛麟角,而明清家具民间虽尚有少量子遗,但数目。而家具的鉴定不像陶瓷,书画等古董,这些藏品多数带有年款可以方便地鉴定出制作年代。
而从现在流传下来的家具看,带有年代的家具非常少见。目前国内的传统家具研究界中,一般以制作工艺,装饰风格等划分古典家具的年代。
一般来说,明代家具往往是指明及清前期(清康熙,雍正时期)制作的家具,因为清初的家具在形式上仍然继承了明式的风格,在结构上没有多大差别,因此统称为明式家具。而清式家具则是指乾隆以后制作的家具。
明清两代,在家具制作风格,造型结构,装饰手法,所用材质上不尽相同,这些因素都是判定家具时代的重要标准。
明代是中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明式家具大体上保留了中国家具传统的装饰风格及制作手法,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时期,大体上造型质朴简洁,刀法舒朗明快,不事雕琢。在艺术造型,工艺技巧和实用功能方面都已达到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
进入清乾隆年以后,国力强盛,版图辽阔,乾隆皇帝以盛世天子自居,好大喜功,加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浸透影响,家具为了体现盛世景象,在造型做工上慢慢脱离了明代的模式,刻意崇尚精雕细凿及繁复的装饰手法。
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时家具制作工料虽精,但过于追求雕饰繁琐和装饰华美,失去了阶段所具有的古朴典雅的艺术风格。在国内收藏界,清式家具的艺术价值上总体上稍逊于明式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