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企业注销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7.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二、办理流程: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或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备注: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内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可智能客服输入“企业注销”关键词问询。
成都公司注销 为什么要注销公司 成都代理注销公司,公司或者个体不经营了一定要注销
公司或者个体或资企业不经营了一定要注销,放置不管会被吊销,吊销不等于注销,吊销之后还会被列入异常名录。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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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公司法》第180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才能向股东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国正副本、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注销报告、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公告内容
7.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8.营业执照注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