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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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证时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3.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知识产权(30分)
技术的程度≤8分;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知识产权数量≤8分;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分为强:≥5项 (25-30分);较强:≥3项 (13-18分);一般:≥3项 (13-18分);较弱:≥2项 (7-12分);弱:≥1项 (1-6分);无:0项 (0分)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具体标准可咨询专驰代理人。
企业成长性(20分)
评分分为净资产增长赋值率以及销售收入增长赋值率。
研究开发项目立项
研究开发项目是财务部门分配各项研发费用的依据,也是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依据,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企业应当将企业实际将要从事的研发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主要是研发计划书,详见附件)申请立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从事相关研发活动。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要求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超过60%。很多企业申报高企时会把确定高新技术产品的任务交给研发部门,认为研发部门优资格确定哪些产品符合高新技术产品的要求。这里就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研发部门沉醉于技术的研发工作。他们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往往是企业内部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但未必是销售量高的产品。所以,如果这一工作让研发部门展开,必然会出现,技术指标过硬,但达不到销售指标。
正确的工作方式应该是:财务部门根据财务数据,列出企业内部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比例。然后让研发部门确定这些产品的技术优势,是否吻合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后确定出几款符合高新技术产品要求,销售收入总和超过60%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