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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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出版物许可证有何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
(二)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
(三)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
等等等
受理审批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的相关部门:企业所在地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总署。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1、申请报告(要写联系人及);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店面平面图及方位图;4、店面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所有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
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