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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和汇辰灌浆料试样制备
备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的纤维织物应按抽样规则取得;并应裁成300mm×200mm的大小。其片数:对200g/m2的碳纤维织物,一次成型应为14片;对300g/m2的碳纤维织物,一次成型应为10片;对玻璃纤维或芳纶纤维织物,以及其他单位面积质量的碳纤维织物,应经试制确定其所需的片数。受检的纤维织物,应展平放置,不得折叠;其表面不应有起毛、断丝、油污、粉尘和皱褶;
2 受检的预成型板应按抽样规则取得;并截成长300mm的片材3片,但不得使用板端50mm长度内的材料做试样。受检的板材,应平直,无划痕,纤维排列应均匀,;
3 受检的胶粘剂,应按抽样规则取得;并应按一次成型需用量由人员配制;用剩的胶液不得继续使用。配制及使用胶液的工艺要求应符合该胶粘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纤维织物复合材试样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湿法铺层工序:应在室温条件下,安装好钢模板,经清理洁净后,将聚酯薄膜铺在其板面上,铺时应充分展平,不得有皱褶和破裂口。在薄膜上用刮板均匀涂布胶液,随即进行铺层(即敷上一层纤维织物);铺层时,应用刮板和滚筒刮平、压实,使胶液充分浸渍织物,使纤维顺直、方向一致;然后再涂胶、再铺层,逐层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全部铺完,并在上层纤维织物面上铺放一张聚酯薄膜。
2)施压成型工序:应在顶层铺放聚酯薄膜后,即可安装钢压板,准备进入施压成型工序。施压成型全过程也应在室温条件下进行。此时,应先在钢模板长度方向两端置放本附录D.2.1第3款规定的钢垫板,以控制层积厚度。在安装好钢压板、槽钢和螺杆,并经检查无误后,即可拧紧螺杆进行施压,使层积厚度下降,直至钢压板触及两端钢垫板为止,并应在施压状态下静置24h。
3)养护工序:试样从成型模具中取出后,应继续养护144h,养护温度应控制在23±2℃。严禁采用人工高温的养护方法。在养护期间不得扰动或进行任何机械加工,也不得受到日晒、雨淋或受潮。
2 预成型板试样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3块条形板胶粘叠合而成的试样;
2)制备时,可利用上述成型模具进行涂胶、粘贴、加压(不加垫板)和养护;
3)加压和养护时间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
宝和汇辰灌浆料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本方法适用于结构胶耐久性能的快速复验与评定。
采用本方法进行耐久性能检验的结构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该结构胶已通过胶体性能、粘接能力、耐老化作用及耐长期应力作用的检验;
2 被检验的样品来源于批量生产的结构胶的随机抽样。
适用的仪器、设备及工具应包括:
1 湿热老化试验箱;
2 工具显微镜或5倍~20倍放大镜;
3 游标卡尺,精度为0.002;
4 楔子推进装置的,匀速要求,应为(30±5)mm/min;
5 划针,应能在不锈钢表面划出显著的划痕;
6 铜鎚;
7 台钳(必要时)。
C.2.2 湿热老化试验箱,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GB 10586的要求。湿热箱内环境条件应为(50±2)℃、(95~100)%RH。
楔子制备
C.3.1 制作楔子的材料,不得与结构胶发生电解、锈蚀及其他化学反应作用。
C.3.2 本方法推荐采用2Cr13不锈钢制作楔子,当有使用经验时,也允许采用LY12CZ铝合金制作。不锈钢楔子经清理洁净后可以反复使用。
钢纤维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的几何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异形纤维,但不应采用园直钢丝切断型纤维、波浪形纤维及直角钩纤维。
2 熔抽型工艺仅允许用于不锈钢纤维;不允许用于碳钢和合金钢纤维;
3 钢纤维的几何参数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表11.2.1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几何参数要求
检 验 项 目 合格参数 检 验 项 目 合格参数
纤维等效直径(mm) 0.40~0.90 纤维长径比 40~80
纤维长度(mm) 35~60 纤维几何形状合格率(%) ≥85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钢纤维,其抗拉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普通混凝土,应采用380级或600级(490级);
2 对高强混凝土,应采用600级(490级)或1000级(830级)。
注: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不锈钢纤维。
当钢纤维用钢板制作时,允许用切断成型的母材作抗拉强度试验,并用以表示钢纤维的抗拉强度等级。
抗拉强度等级符合本章第11.2.2条及第11.2.3条规定的钢纤维,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根钢纤维在不低于15℃室温条件下,应能经受绕φ3圆棒弯折90º不断裂的检验;
2 钢纤维表面不应有油污及影响粘结的杂质,且不得有锈蚀。
钢纤维混凝土采用的钢纤维体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于增强、增韧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1.2%~2.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 当仅用于防裂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0.5%~1.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 当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场合时,钢纤维体积率应由设计单位通过试配和检验确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性检验确定的韧性指数I5应不低于5。
有抗疲劳、抗冲击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其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通过组设计的检验方案的鉴定。
符合本章各条规定的钢纤维混凝土,可评为对结构加固工程适用的钢纤维增强(或改性)混凝土。
宝和汇辰灌浆料/纤维复合材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包括碳纤维复合材、玻璃纤维复合材和芳纶纤维复合材。为增韧目的,允许以混编或增层方式使用部分玄武岩纤维,但不得单使用玄武岩纤维复合材。
纤维复合材的纤维为连续纤维;其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拉应力作用。
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据本规范第3.0.5条规定的置信水平,按强度率为95%的要求确定。
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鉴定与所选用的配套结构胶同时进行。若该品牌纤维拟与其他品牌结构胶配套使用,应分别按下列项目重做适配性检验:
1 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
2 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
3 纤维复合材层间剪切强度。
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应符合表6.2.1–1和表6.2.1–2的规定。
表6.2.1–1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安全性鉴定标准
检 验 项 目 龄期(d) 检 验 条 件 合格指标
抗压强度(MPa) 1 采用边长为100mm立方体试件,按GB/T 50081规定的方法在(23±2)℃、(50±5)%RH条件下进行检测 ≥20.0
3 ≥40.0
28 ≥60.0
劈裂抗拉强度(MPa) 7 采用直径为100mm的圆柱形试件按GB/T 5008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5
28 ≥3.5
抗折强度(MPa) 7 采用100mm×100mm×400mm的试件按GB/T 5008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6.0
28 ≥9.0
与钢筋握裹强度
(MPa) 28 采用Φ20mm光面钢筋,埋入浆体长度为200mm,按DL/T 515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0
对钢筋腐蚀作用 0(新拌浆料) 采用GB 8076规定的试样和方法进行检测 无
续表6.2.1–1
检 验 项 目 龄期(d) 检 验 条 件 合格指标
耐施工负温作用能力(抗压强度比,%) (–7+28) 采用GB/T 50448规定的养护条件和测试方法进行检测 ≥80
(–7+56) ≥90
注:(–7+28)表示在规定的负温下养护7d再转标准养护28d,余类推。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
本章规定适用于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当不同标准给出的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有低于本规范要求时,对工程结构加固用的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采用符合本规范安全性要求的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按本规范第5.1.2条第2款确定。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宝和汇辰灌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料成分、配合比或工艺的情况时,均应视为未经鉴定的宝和汇辰灌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