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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避让救护车成为国人良好的出行习惯,不仅需要加大对相关避让知识的普法力度,也要提升模式法规、拒不避让者的违法成本。当然,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处罚的层面。“避让救护车”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固然需要通过提升违规成本、提高法律规范震慑力和约束力的方式来催生交通文明,也离不开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合理道路规划、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状况,优化配置急救资源等工作同样不容忽视。
救护车司机因为遇到收费站收费争执不下就调头返回是不可取的,但更重要的是,收费站到底该不该向救护车收费呢?对于这个问题,也一直存在两种声音,一种声音认为救护车应该收费,因为路桥养护需要资金,收费站人员需要工资、需要奖金。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救护车不应该收费,因为救护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提分钟就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同时急救和高速同属公用事业,付费也不妥。
在实践当中,关于“120”急救车通行路桥是否应该免缴通行费的问题,各地存有几种不同的做法,甚至还出现了同一条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标准不同的情况。一些地方有业务的急救车一律免费;一些地方急救车拉着病人行经高速公路时免费,行经高速公路去接病人时收费;一些地方任何情况下急救车都免费。但基本上,急救车到高速公路上抢救因车祸伤亡人员都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