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碰到拆迁了,如果获得应有的补偿?
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相关证件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
4、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
5、人员遣散安置和停工留薪等费用补偿。异地迁建厂房的,需要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保费;对于停止经营的,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6、停产停业造成的订单违约损失补偿。根据企业生产规模,订单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
7、其它与拆迁有关的损失补偿。如实验室、无菌车间、包装车间等特殊厂房的验证费,广告投入后尚未回收成本的损失,驻外机构停产期间的开支等等。
以上这些赔偿项目的数额需要根据被拆迁企业的具体情况经评估后确定。
服务理念客观、立、公正、科学是我们执业的精髓,、专心、专注是我们理念的凝聚,至诚至信、精益求精是我们服务的承诺,也是我们不变的追求。
的资产评估体系、规范的团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地的解决方案。
本公司有着多年丰富经验的技术的评估团队,如您遇到如需相关资产评估,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全程为您提供化的,标准化的评估服务,为您提供快捷、有效地的解决方案。
评估的合法性
评估的合法性是指拆迁评估机构产生、评估方法、原则、操作程序、依据、纠纷的解决都有其明确规定,只有严格按照有关条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执行,才能评估结果的合法性。评估机构要具有一定的资质,应该按照资质规定的范围开展评估业务;
其次评估机构的产生要有严格的程序,先公正荐,后由被拆迁人选择确定,这是拆迁评估的特殊规定。
拆迁评估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前提。评估机构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依据、评估因素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评估机构还要向拆迁当事人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选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的产生过程等。
对于有异议的评估结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核;拆迁当事人对复核结果再有异议的,可向拆迁主管部门书面申请裁决,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请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拆迁评估还有许多配套文件,而且还有时效性,房屋拆迁评估的估价时点是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此也只有在估价时点的房屋基准价、重置价格标准、成新率、层次朝向差价率、附属物价格、装修市场行情等才是正确的评估依据,否则就是不合法的评估。
拆迁评估的合法性是一份评估报告正确的前提,只有领有合法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取得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合法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按照拆迁评估的原则、合理的方法、严格的程序等得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合法的评估结果,才能经得起时问和政策的考验,才是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估结果。
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一家的征收评估机构,服务客户遍布全国,法院支持程度高,且不受地方行政干预,以公平公正的估值服务于每个选择我们的客户。期待您的联系!
资产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过程中的工作次序安排,主要程序:就本企业的资产评估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立项批准文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待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形成后,与评估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磋商,修改评估报告书。获取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并向主管部门申请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验证确认后,获得由该部门发给的资产评估确认书。
资产评估的流程
1、前期准备阶段
承接业务、签订合同、收取预付款、评估机构列出所需资料清单、资料签收、评估小组考察现场。
2、评估估算阶段
收集数据、验证资料、核实资产、市场调研、确定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审核。
3、出具报告阶段
出具评估报告初稿、评估值交换意见、出具正式报告、收取剩余评估费,提交报告、资料存档备案。
以前在拆迁补偿中的问题,既有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但是也有被征收方漫天要价的情况。其实,核心的问题还是补偿问题。要防止的单方定价,或者是被征收人的这种漫天要价,其实都是需要回归到一个市场。因为只有真正这种市场价格,并且以公开的方式把这种价格让双方都知道,这样当事人才能有很好的预期。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三、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五、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六、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七、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