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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通关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商检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报检单(原件)。注意报检单内容务必保持专一致;随附单属据,若在本地口岸报关口,则选择申领"通关单",若在异地口岸报关出口,则选择申领"换证凭单",即由货代在异地口岸换正式的通关单;
2、工厂检验报告(原件)。该批货物装生产厂提供的出口包装证(由商检局签发,复印件即可);
3、若出口包装为纸箱,还需纸箱厂向商检局申请办理《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约2-3 个工作日办好,办好后需将原件交商检局,根据此批次的货物所用纸箱数,进行相应的核销;
4、出口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
5、出口形式(复印件或传真件);
6、出口PACKING LIST装箱单(复印件或传真件)。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注册的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其目的是经过第三者,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的,不准输入或输出。
商检俗称通关单,可分为出口商检和进口商检。故出口商检也叫作出口通关单,进口商检可称作进口通关单。

锂电池的出口业务,已经在国内有愈发愈强的走势,对于国内的厂家,如果需要出口,则所有的证件肯定是要,其中包括了商检通关单的办理!

随着贸易的繁荣,中国电池产品逐渐走向国际市场,但在出口过程中,电池作为敏感商品,需遵循严格的国际安全标准和海关规定。以下是关于电池出口的关键注意事项和所需文件,帮助您顺利进行海运出口。

出口资料准备:

海运委托书,明确品名、化学分子式等信息

包装证明文件:包括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MSDS

报关单据:电池海运报关单、发票、合同等

安全证明:商检报检委托书、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

海运要求:

电池需通过UN38.3测试和1.2米跌落试验,确保安全运输

外包装需贴有9类危险品标签,明确UN编号

包装需防爆、防短路,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

包装与加固:

锂电池须用托盘装载,加固并符合目的地国家规定

北美地区需按具体规定粘贴危险品标签

运输包装标准:

遵循DGR4.2包装说明,使用UN规格包装并正确标记

危险品申报单、危包证及运输鉴定报告是文件

海运船公司选择:

选择东方海外OOCL等船司,他们通常提供危险品服务

出口流程:

询价:提供MSDS

订舱:提天提供海运委托书、包装鉴定结果单及MSDS

装箱与申报:提供相关文件及照片证明

报检报关:提交核销单、发票等所需资料

装箱进港:遵循时间要求,确保箱封号

确保每一步都严格遵循规定,遵守安全标准,是电池出口成功的关键。务必与的物流公司或货代合作,以确保顺利通过海关审查,并减少潜在的运输风险。

锂电池属于9类危险品,海运出口需要按照危险品的流程来出口。

订舱需要提供:1.英文版MSDS 2.危包证扫描件 3.托书

如果客户提供不了危包证,也有其它的办法处理,订舱至少要提前两周去预订舱位。

船公司一般审批两三个工作日左右,就会有预配。时间看截危申报的时间,安排前去放单提箱,第二天早上提供装箱单。

截危申报需要提供:1.申报委托书,2.英文版MSDS 3.包装危险品货物技术说明书 4.装箱单 5.危包证正本

申报做好了就会有申报单和电子黄联,车队进港就需要提供电子黄联就可以,前提是港区要受理

截单一般也是一起做,舱单格式,提单确认件,DG FORM,箱封号申报格式,装箱证明书等资料 。

货到仓库内装,需要跟客户确定好,是否需要打托(熏蒸托盘,免熏蒸托盘,CP系托盘),缠膜,是否贴唛头,特否贴危标,是否加固(简单加固,美式加固)等信息,再装箱,不然装好了,再改,就会掏箱重新弄,费时费力。

是否需要船边直装是要看危险品的UN,如果(外港)需要直装的货,等危库受理,先把货拉到洋山危库去,等船靠泊后,危库车队把货送到码头上船。

报关资料: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等资料

如需要商检的产品,还需要商检单,判断一个产品是否需要提供商检主要根据两个:1.根据产品的HS编码,每个产品都会有自己的HS编码

看是否有监管条件B.如果有就需要提供商检单,2.根据中文品名,CAS号,看是否在危化品目录里面。

在里面,也是需要提供商检单的。

办理商检:工厂提供资料在当地的商检局就可以办理,不同的地方办理的时间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的商检

局,提前安排好,报关的时候提供电子底账账号,就可以了,商检要提前办理,避免耽误了船期,影响了出口的时间。

在出口时应满足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危险品规则》(IATA-DGR)、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试验和标准手册》等有关国际危规的要求。




目前,出口锂电池产品无需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但锂电池产品属于危险货物,按照《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出口锂电池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申请材料包括:



01

《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原件)

02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03

《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原件)

04

《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原件)

05

《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复印件)



海关现场办理流程为:




海关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企业拿到此单后就可以向危险货物运输部门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舱位。



温馨提示

由于锂电池种类众多,在出口之前企业应明确危险类别、联合国编号、包装类别。使用具有《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好,并自行检验合格后向海关申请使用鉴定。

下一条:常州电池进出口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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