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办理著作权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服务
-
¥100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登记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
1、自动取得制度,
2、注册取得制度。
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企业简介:
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成立以来,以特有的渠道及经验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申报等工作的综合科技服务机构。现为国家备案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备案专利代理组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单位、得到了辽宁省科技厅与多地科技部门的认可、推荐。 公司秉承“品质,客户至上;相辅相成,共创繁荣”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