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日报登报电话:400--8488--780、在线登报声明公告包括:遗失声明、公告启示、增资减资、开业公告、注销公告、变更分立、吸收合并、转让公告、施工公告、致歉公告、、寻人寻物、营业执照、等个人证件;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招标公告、离合并公告、寻人启事
公司合并公告登报格式 范本 登报要求
合并公告登报格式(仅供参考)
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北京xxx(简称甲)及北京xxxx(简称乙)双方的股东决定,甲拟吸收合并乙,合并完成后,甲尚继续存续,乙将注销。根据有关
法律规定, 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承继,请合并各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 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像样*/*。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xxx电话:xxxxxx地址:北京市xxxxx甲单位全称
乙单位全称20xx年x月xx日 登报要求要求:当地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