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厂房拆迁征收补偿评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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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的评估公司往往评估价值很低,给拆迁户造成重大损失。如何应对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呢?需要拆迁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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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没有标准的要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每人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房屋、构筑物及附属施的补偿
房屋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有证和无证,结构类型,建造年代,位置区域等等价值不一样,堡坎、沟渠、管道、明暗沟、水池、化粪池等等按照估值补偿。
4、园林、青苗、花卉苗木经果林补偿标准
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产评估公司对花卉苗木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的依据。
5、其他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机器设备设施、厂房附属设施等,
6、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房屋征收或者土地征收导致个体户或者企业停产停业的,按照有关规定都要进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厂房拆迁补偿有拆迁资产补偿和拆迁费用补偿等。拆迁资产补偿,一般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损失而生的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拆迁费用补偿一般包含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装费和安置补偿费用等。停产停业损失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地方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
1、征收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种行为,是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3、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告并组织实施。
4、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