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底足处理不十分规整万历时期瓷器上为的的装饰是镂孔手法,这是以前不常用的工艺手法。镂雕器中常见瓶、盒之类,镂雕手法较率意,无精细之感。万历时期瓷器大器很多,多制作粗糙,时有夹扁现象;瓷器修胎不十分规整,琢器类器物(瓶罐类立件器物称为琢器),由于当时是分段拉坯成型,加上此时工艺较粗糙,腹部可见明显接胎痕;器物里釉可见白色绞丝纹;小件瓷器常见有各式盒子、笔杆、笔山、盘、碗、香薰、炉、莲瓣形洗、烛台、各式托座、执壶、盆、壁瓶等,有的修胎较精细,有的则稍粗。盒类瓷器多变形,不平整;盘有塌底现象,底足处理不规整,器物底足可见粘砂现象;盘碗类器物底足足墙较窄,圈足较浅,微向内收拢;底足的胎釉交接处多有一线橙黄之色,也称火石红,这是鉴定的一个依据。
比较适合鉴定具有经“精”,“新”特点的瓷器,有些明清官窑瓷器和部分民窑瓷器虽然也有较长的年代,但由于历代密藏很少被使用陈设,或长期埋藏在保存条件良好的墓中,至今确实完好如初。古瓷器一般较不易找到同类参照比较之器物,所以采用前面所述的类和第二类鉴定方法确实难度较大。但如果采用第三类鉴定方法就比较容易找到相对可靠的依据。因为古代工匠技艺是在长期的专心工作中自然磨练出来的,是在封建高压和生存的竞争中积累出来的。非现代急功近利的仿古谋财者一蹴而就所能达到。通过详细比较上述6方面的古今艺术特点上的区别,还是能够显现出古代瓷器和现代近做相类瓷器之间的区别的,从而达到鉴定瓷器的目的。
类瓷器鉴定方法的缺点:
1 覆盖面比较小,比较适合鉴赏瓷器,对于艺术含量较低的瓷器不大适合,特别是制作比较简单的高古瓷器。
2 掌握起来比较难。需要对古代绘画,雕塑,书法。刻画等艺术有一定的鉴赏力并以它们做鉴赏瓷器的基础,学习难度更大些。
第四类,以考证确凿证据为依据的瓷器鉴定方法。
1 以带有文字记载墓葬的出土瓷器进行考证后的结论为依据的鉴定方法。
2 以古代瓷器窑址发掘实物考证结论为依据的鉴定方法。
3 以国家文化事业单位文档的真实记载考证结论为依据的鉴定方法。
4 以史学和自然科学新的研究成果为依据的鉴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