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危险品运输车质量可靠,危险品运输车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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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要有自有车辆5辆以上;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技术等级;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罐式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危险品运输车开车前轻踩几下制动踏板,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起步时,查看车辆四周是否有障碍物或危险因素(比如猫狗之类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注意调整驾驶坐姿,疲劳驾驶是油罐车安全驾驶的隐患之一,而不适的座椅位置则是导致驾驶员快速疲劳的罪魁祸首之一,因此正确的驾驶姿势可以有效保护驾驶者的安全。怎样的驾驶姿势是正确规范的呢?驾驶者坐在主驾驶的座位上,座椅高度以头顶距顶棚1拳为宜,前后使腿部保留一定弯曲度即可。
危险品运输车的反光镜调整左侧为地平线高度的1/2~1/3,右侧为地平线高度的1/2。双手臂腕部可搭在方向盘的上沿为适当,这样在颠簸路段或激烈驾驶时有助于行驶方向的把握。不系安全带,会被交警罚款,这几乎没有车主不知道,然而在实际的危险品运输过程中,还是有部分车主不系安全带。系安全带已经作为国家的一种行政法规而存在,在行车安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我们广大车主对其忽视的程度较高,所以只能以行政法规来约束驾驶者。
3类(易燃液体厢式运输车):运输具有立容器包装的粘合剂,涂料,涂料溶液,苯,甲醇,乙醇,丙酮,甲苯,二甲苯,油漆。
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品厢式运输车):运输具有立容器(瓶)包装的砷,苯酚,二甲基苯胺,苯胺,邻甲苯胺,丙烯醛,烯丙醇,甲基氯(醚),氧化汞,农药。
8类(腐蚀性物品厢式运输车):运输具有立容器(瓶)包装的:氨溶液(氨水)或甲醛溶液或除锈磷化液(除锈磷化处理剂)或电池电池液或木馏油。
9类(杂项废机油废电瓶厢式运输车):运输废物混合物.介质:含铜废物,含镍废物。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品运输中应注意包装,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